佛山日报讯记者唐格桢报道:利用网约车软件的漏洞,4名网约车司机通过伪造拼车订单的方式,在一个月内成功诈骗了10多万元。昨日,记者从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获悉,4名实施诈骗的网约车司机均被判刑。
记者从判决书上获悉,吴某、严某、叶某、伍某都是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约车司机。去年5月底,滴滴出行广东分公司报警称,4月中旬在公司系统自查中发现,佛山地区出现大量的拼车订单,实际车费与预估一口价相差很大,怀疑有司机“作弊”刷单骗取车费。
佛山警方随后深入调查,发现有滴滴司机通过伪造拼车订单向平台骗取车费。去年7月,涉案的吴某、叶某、严某、伍某被公安机关刑拘,随后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悉,去年3月到4月,吴某等4人发现一个通过滴滴平台赚快钱的途径,在同一辆车上利用自己或他人的多个司机账号,伪造拼车订单信息。待订单生效,产生一定路程的路费后,向滴滴公司客服谎称接错乘客,申请关闭订单,并让平台支付司机该订单产生的路费,以此方式诈骗滴滴公司的钱财。
据统计,在一个月的时间里,4人利用此方式共作案47次,成功向网约车平台诈骗超过10万元。
经过顺德法院审理,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最终,4名被告人均获刑。其中,严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伍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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