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报道:为做好佛山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近日,由佛山市民政局起草的《佛山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至5月11日。按照办法,佛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捐赠和资助,多渠道筹集救助资金。
按照征求意见稿,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按照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 6项指标进行评估,分为全自理、半自理(半失能)和全护理(失能)三类。相应地,按照三类不同人群提供照料护理内容也分为三类:(一)全自理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看护。(二)全护理、半自理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照料。(三)全部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期间的护理。
征求意见稿提出,全护理特困供养人员原则上安排到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日常照料护理。其中住院照料护理标准按不高于每人每日200元。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料护理资金,由区级民政部门根据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统筹安排使用。
照料护理经费可由区级财政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列入各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由各区根据区、镇两级财政体系自行建立分担机制。同时意见稿提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捐赠和资助,多渠道筹集救助资金。为防止出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各区将加强照料护理服务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和定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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