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周哲、通讯员罗倩琳报道:记者22日从禅城法院获悉,暴龙眼镜商标持有者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下称雅瑞公司)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佛山某眼镜店销售假冒“暴龙眼镜”,要求眼镜店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发表登报声明以消除影响及赔偿经济损失。最终,该眼镜店被判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经济损失11000元。
雅瑞公司是暴龙眼镜“Bolon”商标的专用权人。2018年1月,雅瑞公司发现佛山某眼镜店销售假冒“Bolon”注册商标的镜架、镜腿、镜片等,眼镜盒等上使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名称或“Bolon”商标标识,且假冒偏光太阳镜质量低劣。
雅瑞公司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佛山某眼镜店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发表登报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4万元。眼镜店辩称,雅瑞公司要求赔偿金额过高,且认为涉案眼镜只是假货,并无侵权。
禅城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商品使用标识与原告公司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应认定构成商标相同。该眼镜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最终,该院判决该眼镜店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0元。该眼镜店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诉讼,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表示,如果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既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个体户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理应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知识,进货时重视商标侵权隐患的问题,减少侵权风险,规范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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