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米斯
文/佛山日报记者林晓平
案情回顾
每到年尾,企业欠薪问题迎来高发时期,甚至有公司出现老板跑路等情况,拖欠工人的“血汗钱”。然而,对于迟迟不付工资甚至一跑了之的违法老板,最终会受到罚款、失信惩戒、甚至移送刑事处理等下场,欠薪老板老张(化名)就是一个鲜明例子。
2017年5月,老张在禅城租了一个小仓库,自己当小老板做起货运代理的生意。他请了好几名员工送快递,工人们薪水并不高,每天工作很辛苦。
没过几个月,员工们发现公司有些异样,月薪迟迟不发。工人们一问,老张就说:“最近生意不太好,没钱给啊,别问了。”眼看年尾到了,员工们催促老张发工资。老张又搪塞过去:“到明年1月,一次过结清给你们。我这么大的网店在这,还怕我跑了不成。”
2018年1月30日,去公司上班的员工被眼前景象吓了一跳。店里的电脑和值钱东西都被搬走了,留下空荡荡的屋子。工人们心想不妙,马上拨打老张手机,发现已是空号——老张“失踪”了。
原来,老张为了逃避支付工资,连夜与其妻子逃匿回老家,停用了手机,还陆续将他及妻子银行账户内的十万余元转走。员工们有4个月工资没发,连月来就盼着发工资的那天,没想到过年前才遇上老板跑路。心急如焚的工人随即找到职能部门报案。
2月,人社部门通过书面、短信等方式通知老张解决事件,但老张始终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现身,拒不执行劳动监察部门的指令。4月中旬,隐身匿迹的老张被民警抓获,随后他足额发放了6名员工的欠薪5.6万元。
2019年5月,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老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把他告上法庭。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张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老张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较轻,禅城法院判处老张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律师点评广东方普律师事务所律师漆婷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出于加强民生保护目的,加大对一些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惩处力度,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案中的老张因为经营不善,欠下多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还选择转移财产和逃避。即使后来老张补付了劳动报酬,但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法院的依法判决,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捍卫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对于用人单位负责人来说,在日常经营中要讲法守法,出现资金周转不灵、可能影响劳动报酬支付时,要正确面对,妥善解决,绝不能心怀侥幸,转移隐匿财产、逃避责任。而对于劳动者而言,应采用合法渠道维权,如遇到老板拖欠工资逃跑的情况,除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之外,还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禅城区司法局提醒,若需要公共法律服务,可拨打区司法局的公共法律服务电话:666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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