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高敏华)近日,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落实“南海复工十条”加大企业用工保障政策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增员补贴1000元/人、人力资源机构招聘服务补贴500元/人、企业顶岗实习补贴1000元/人等。
根据《细则》,南海区内企业,在今年2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聘用首次在南海就业员工,企业为该聘用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且该职工在社保申报系统的首次申报时间介于2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将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增员补贴。2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佛山市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人员招聘服务,且所聘人员首次在南海就业;招聘上述人员的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且该职工在社保申报系统的首次申报时间介于2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将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机构招聘服务补贴。企业还可申请顶岗实习补贴,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顶岗实习补贴,需满足条件是2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区内企业接收省内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顶岗实习3个月以上的。
南海区人社局提醒,对于企业增员和人力资源机构招聘服务补贴,企业应当在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后提出申请,截止日期为今年10月31日。以上补贴企业须及时在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业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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