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嘉懿报道:记者获悉,24家在高明区民政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已签署“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有望助推高明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
承诺书从恪守非营利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坚持诚信服务等11个方面,要求区民政局辖下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不断加强诚信自律和规范化建设。
如何确保承诺书发挥作用?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相关负责人表示,区民政局将在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集体签署的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早在2018年,区民政局出台了《佛山市高明区社会组织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中对社会组织工作内容作出规范,在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制度等方面列出相关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也提出“建立并完善本行业"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建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建立本行业内信用领域“红黑名单”制度。
区旅游行业协会是本次签署承诺书的社会组织之一。协会工作人员区雁玲表示,作为市场和政府中间一个关键桥梁,一直以来,区旅游行业协会都对旗下会员单位进行监督,并制定协会内相关监督管理制度。“我们协会也会定期组织旗下会员单位参加政府组织的相关活动,增强会员单位的诚信意识,使其更好地进行自律管理。”区雁玲说。
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相关负责人表示,组织高明社会组织签署承诺书的主要目的是推动高明社会服务机构队伍诚信自律水平不断提升;同时有助于全面加强社会监督,着力打造“诚信受褒扬、失信受惩戒”的良好环境,推动社会服务机构以诚信自律赢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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