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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志业通讯员王嘉荧报道:记者昨日从区委政法委获悉,高明区2020年第三季度取得积分入户资格人员名单正在公示。公示完毕后,符合资格的新市民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经审核,第三季度共有57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户且符合入户资格,名单公示期为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高明区委政法委将发放《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获得《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的新市民必须在入户卡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入户手续的受理地点会根据入户地而有所不同。入户地在荷城街道区域的,办理地点为荷城街道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出入境大队服务大厅,入户地在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的,办理地点为所属镇行政服务中心户籍办理窗口。受理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和14:30~17:30。
此外,市民还可以通过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进行网上办理入户手续(网址:http://wsfw.fsga.gov.cn)。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填写表单申请,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收到申请后,户政部门将进行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通过网上办理入户手续的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将获优先办理。
如需咨询,可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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