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报讯 记者骆苏艳 通讯员翁国铟报道:近日,容桂市民黄先生出外遛狗未牵犬绳,被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依法处以罚款200元。
黄先生饲养的是一只有黑色斑点的白色法国斗牛犬,名为Coco(化名),去年6月出生,今年9月已进行狂犬病免疫,且黄先生已为Coco提交犬只备案申请。
10月12日上午,黄先生在没有为Coco牵领犬绳、佩戴嘴套的情况下,即携带Coco在容山居委会附近散步。9时许,在滨河路段自由奔跑的Coco,恰巧被日常巡查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发现。随即,执法人员对黄先生进行了劝导、教育,并就黄先生携犬外出未牵领犬绳、未戴口嚼或嘴套行为,依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黄先生处以罚款200元。
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未牵领犬绳、未佩戴口嚼或嘴套、未避让行人、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犬只、在人多拥挤场合或电梯内未贴身携带犬只、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均属违法行为,由城管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以罚款;携犬外出时未有效制止犬只攻击行为、导致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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