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大力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图为鸿福花园小区新加装的电梯。/资料图片
佛山日报讯记者李祥锐报道:记者昨日获悉,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于近日发布《高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专项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去年底,高明区重新修订《高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申请条件和审批步骤。为进一步推进工作,高明区拟出台相关补助办法,目前正在征求群众意见。
上述补助办法的对象为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合法权属证的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含四层)以上非单一业主的无电梯住宅,不包括单一产权住宅、个人自建房或已列入征收拆迁改造范围的住宅。个人别墅、农村自建的高层出租屋不适用上述办法。
根据补助办法,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可获得补助10万元;六层及六层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可获补助9万元;五层及五层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可获补助7万元;四层及四层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可获补助5万元。
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加装电梯申请人可向所属镇(街)申领专项补助资金。这笔补助资金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按照5∶5比例发放,只可用于加装电梯工程购买电梯设备及建设费用、电梯维护保养费用等事宜。
目前,该补助办法正在区政府网站公示,群众可在11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或邮寄信件(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等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审批流程、前期协调及施工过程监管工作将严格按照去年底印发的《高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有加装意向的小区可在充分了解本梯间业主意愿后,到网上下载或到行政服务中心报建窗口领取相关表格,通过一门式系统申请办理;业主也可直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加装电梯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完成表格填报、申请报建和验收手续。
新闻推荐
钟建家在乔瓦镇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嘉懿图/受访者供图11月1日晚10时47分,来自高明区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