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市委名义表彰一批佛山市优秀共产党员和佛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市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符岳等375人为佛山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25个集体为佛山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梁超斌等75人为佛山市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委员会等58个集体为佛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对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佛山市优秀共产党员、佛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757-83385826通信地址:佛山市迎宾馆3号楼3104邮政编码:528000二、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757-83031150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5号楼邮政编码:528000
佛山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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