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南威运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债权人:
《南海南威运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12月9日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5破8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破产人南海南威运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确定于公告之日起2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现场领取现金的形式实施分配。请各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20日内及时向管理人提供银行账号、收款收据受领破产财产分配额。最后分配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61746.17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862064.37元,均为普通债权。
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的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南海南威运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新闻推荐
工业互联网龙头企业云集 推动经济产业智能升级 2020工业互联网大会在南海举行
图为2020工业互联网大会现场。通讯员供图京东智联云(大湾区)产业运营中心、京东智联云(佛山)数字经济产业园揭牌(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