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贺蓓一般认为2015-2050年,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逐渐进入老年,421或422家庭模式让独生子女养老问题成重大现实问题。民革广东省委会提案建议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独生子女照料父母带薪休假制度,单位则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同时,建议制定《失独家庭扶助条例》,对失独家庭的扶助从立法上予以确定。
现状
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逐渐进入老年
提案指出,一般认为,2015-2050年,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逐渐进入老年,其养老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人口政策、经济政策以及社会政策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
据调研,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面临的主要问题首先是家庭结构的变迁导致子女压力增大。独生子女家庭通常是421或422家庭模式,面对父母步入老年,他们将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心理压力和体力压力。
同时,失独家庭、伤残家庭是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出现的一种“特殊家庭”,尤其是失独家庭将面临投资、效用、情感损失。失独家庭父母的养老业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而国家对这个特殊群体生活及养老的立法保障体系并不完善。
提案认为,独生子女家庭作为特殊环境下的产物,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逐渐成为社会相对弱势并逐渐消失的群体。
建议
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实施普惠政策
提案建议,给予独生子女家庭更多人文关怀和扶持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和“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的养老扶助力度,把计划生育政策从重在控制出生转变为重在关怀养老。
具体措施上,提案建议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出台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指导意见和发展规划。对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实施普惠政策,切实减轻独生子女家庭经济压力。如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建立完善的独生子女父母高龄生活补贴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失能生活补贴和困难丧偶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等。
同时,提案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独生子女照料父母带薪休假制度,单位则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形式建立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专项基金,保障独生子女家庭出现丧子等意外风险时能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对失独家庭,提案建议制定《失独家庭扶助条例》,对失独家庭的扶助从立法上予以确定,在养老及医疗保障制度上给予政策优惠。同时尽快构建以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商业养老保险为补充的科学合理的老年服务体系,缓解421家庭的养老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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