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茂名市税务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6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税务工作的通知》,从坚决全面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依法有效缓解资金压力、助力新就业形态发展等方面提出九条支持政策措施,着力稳就业保就业,扎实有效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
聚焦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税务九条”提出贯彻落实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积极助力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吸纳就业主力军纾困发展。加大力度贯彻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等重点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组织落实2020年前期出台六月前到期、已明确延长到年底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等政策,以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到2021年缴纳等新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营造稳企业保就业的良好税务环境。
聚焦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为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吸纳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税务九条”提出,要严格落实促进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定额税收扣减政策;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创业就业3年内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实残疾人创业减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政策以及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要落实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强化支持创业就业平台,加强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创业投资促进“双创”和增加就业的独特作用。
多举措缓解资金压力
针对融资难问题,“税务九条”提出,对生产经营困难、纳税信用良好的吸纳就业重点行业企业、创业就业重点群体,积极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税收帮扶措施,推动纳入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中,帮助其实现更好发展。对符合条件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社保费的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落实延期缴纳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免)税。进一步拓展“银税互动”,推动相关合作银行机构上线以社保费数据为核心的自然人“银税互动”信贷产品。
助力新就业形态发展
为适应当前新经济、新模式的新就业形态发展要求,“税务九条”提出,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探索改进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要求的税收管理和服务措施,研究提出政策优化建议,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对正常经营纳税人少打扰、不打扰,不在发票领用中设置不合理限制,大力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据悉,为配合“税务九条”的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同步发布《广东省促进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分门别类归集6方面29项税费政策,帮助各类创业就业群体及时掌握,尽享优惠。
(茂名市税务局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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