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结合广东实际,出台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深化简政放权、构建新型监管、优化便民利企、加强执法建设等四个领域着手,提出了15个方面46项改革措施。昨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推进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新闻发布会,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若干措施》创新点和改革的最新进展。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创新措施
开展消防安全预测预警辨识标注风险
“《若干措施》在国家消防执法改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广东实际,又专门提出了十多个方面的创新举措。”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张明灿介绍,针对近年来广东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群众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的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建立全民消防安全培训积分档案,通过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全面普及。同时,协调外来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将消防安全培训积分与有关入户、税费优惠、志愿服务等政策措施挂钩,形成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市民整体消防安全素质。
针对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广东创新提出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履职评价机制。在信息化方面,广东创新提出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开展早期和前端的消防安全预测预警,进行风险辨识和标注,尽可能消除风险和隐患。
“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以积分制为基础的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将消防违规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监管,建立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目前,《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实施办法》和《消防安全信用积分实施规则》已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将尽快印发实施。”张明灿透露。
此外,在国家文件基础上,广东创新规定了一些加强性的工作举措:比如,规定了基层网格员的消防培训、履职激励和监督问责机制;提出授权镇街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等。
政策红利
消防便民服务可“一站式”办理
企业和群众能获得哪些政策红利?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洪声隆介绍,在消防安全检查许可方面,去年12月1日,广东率先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个自贸试验区推出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改革。这些地方的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同时,广东其他地区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大幅压减办理时限的基础上(由10个工作日内缩短为5个),实行容缺受理、预约办理,部分图纸资料和营业执照等可以在业务先受理后现场核查时再补充,大大方便了群众。
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方面,取消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只需要在网上将相关信息推送给消防部门,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此外,全省300多个消防救援站已全部实现火灾风险提示、消防安全咨询、火灾隐患整改指导、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等“一站式”消防便民服务功能。同时,消防法律文书查询、火灾受损申报、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等服务已在“粤省事”APP全面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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