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广州7月9日电 (记者 刘良龙)7月9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官方微信上发布。《通知》要求,该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取消,有降低收费标准空间的,应在核算成本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全面巩固清理成果。同时,提出了清理规范的目标、范围、重点。
《通知》明确,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港口码头、检验检疫等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公路、铁路、航空等物流交通领域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政府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等涉企收费,均纳入清理规范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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