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影)7月31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广东省2020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本次学考成绩在两个时间按两种方式公布。用于2020年夏季高考的学考成绩已于7月31日18时发布,用于2021年及以后的学考成绩将于8月25日10时起公布。
据了解,用于2020年夏季高考录取的学考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卷面原始分方式。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呈现,各科卷面成绩与等级对应关系是: 100—85分为A级,84—70分为B级,69—50分为C级,49—25分为D级,24分(含)以下不给等级(在成绩单上表达为无等级)。7月31日18时省教育考试院使用10639678或106904886或10690045165,向在高考报名系统绑定手机的参加2020年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推送学考卷面成绩,参加2020年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可通过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查询各科成绩。
用于2021年及以后的学考成绩各科目卷面满分值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呈现;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其他考生成绩均认定为合格。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含0分,下同)共25%。E等级为不合格。考生可通过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通过考试院官微小程序查询、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
考生在获得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某科成绩有疑问,用于2020年夏季高考的学考成绩于8月1日 17时前,用于2021年及以后的学考成绩可于9月15日17时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填写《2020年7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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