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小店,趁店主午睡,悄悄入店偷走店主手机……犯罪嫌疑人柳某欢自以为可以逃之夭夭,不料难逃法网,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7月12日中午,刚吃完午饭的市民彭某在自家小店的办公台前小憩了一会儿。20多分钟后,当他醒来时,却发现自己的手机不翼而飞,他赶紧拨通了110报警电话。
几分钟后,仲恺区公安分局陈江派出所民警洪刚和同事来到彭某的门店。了解基本情况后,洪刚初步判断,手机应该是彭某在睡着时被人“顺手牵羊”偷走了。
可是,被盗人彭某的门店里并没有安装摄像头,没办法再现中午彭某睡着时的画面。洪刚只好和同事一起走访周边的门店和市民,终于找到了一个小线索。通过该线索,很快就发现犯罪嫌疑人柳某欢(男,1994年出生)曾在彭某休息期间出入过他的门店,有作案嫌疑。
锁定了嫌疑人柳某欢后,洪刚又通过其他渠道仔细地摸查,初步确定了柳某欢的基本情况。
洪刚说,为了摸清犯罪嫌疑人往哪个方向逃窜,就必须下硬功夫。于是,洪刚和同事顺藤摸瓜,仔细地记录下犯罪嫌疑人每一个逃跑细节,并画出了逃跑路线图。功夫不负有心人,花了一个多星期的不懈努力,洪刚和同事终于在东莞市塘厦镇将犯罪嫌疑人柳某欢抓获归案。
原来,在案发当天,犯罪嫌疑人柳某欢乘车到陈江车站后,走路途经陈江白云路五街时,发现被盗人彭某在办公台处睡觉,办公台上放着手机,便径直进入店内将手机放入自己裤袋内,随后乘坐摩托车逃离。7月12日下午,柳某欢逃离到深圳坪地,在路边将该部盗窃得来的手机以600元的价格卖给一男子。
落网后,柳某欢对其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惠州日报记者杨敬贺 魏怡兰
通讯员钟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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