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见习记者/皇智尧
近年来,犬只伤人的事件时常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17—2019年江门市犬伤门诊共接诊11万余人次,犬只伤人的情况非常严峻。“目前农村的家犬和城市里的宠物狗在伤人事件中所占的比例最大。”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的吴国杰告诉记者。与此同时,犬只粪便处理不及时、不妥当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反感。为此,记者采访了不同市民群体对于犬只管理的看法。
出门遛狗
不能单单只靠犬主“自觉”
“可能狗狗只是和主人亲近,和其他陌生人谁又能保证不出现意外呢?”市民梁秋美告诉记者,很多养狗人士认为自己的犬只受过训练,就不常使用牵引绳,对于那些对狗比较恐惧的人来说是一种非常不负责的行为。
大部分不养狗的市民都认为应当出台养犬管理条例,强制采取防护措施,考虑大多数群体的感受,而不单单只是靠犬只主人的“自觉”。
也有部分养犬的市民告诉记者,他们能够理解那些害怕犬只的人士,所以出行都会自觉带上牵引绳和相关保护工具。但同时他们也认为,如果强制对犬只的户外活动进行规定,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养宠物的“意义”。“如果遛狗出行也要有很多强制规定的话,每次都要准备很多"证件",可能也会打击部分市民遛狗出行的积极性。”养犬市民蔡庆光对记者说。
梁秋美表示,如今很多公园、街道都能看到犬类粪便,附近的草坪也有一股尿骚味,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市民出行体验。“即使是宠物也要有规定,不能因为它是动物就不严加管束,长期下去对公共环境也是一种破坏。”
应将养犬行为
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据悉,全国多地如广州、太原、武汉、苏州等地已经出台了相关的犬只户外活动管理规定,对携犬出行作了明确规定,通过罚款违规行为确保“文明养犬”。而江门市至今尚未对养犬进行立法。
市人大代表陈琼欢认为,要制定文明养犬的行为准则,明确相关的法律责任,将养犬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养犬体现了城市文明的细节,接下来,江门市该如何对犬只户外活动进行管理?记者将会持续关注,并继续进行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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