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日前,《江门市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实行。根据《实施办法》企业被认定为江门市总部企业后,将享受认定奖、落户奖、经营贡献奖、领军企业奖、办公用房补贴、企业高管奖励个税补贴等多项优惠政策。其中,领军企业奖,最高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企业购置办公用房最高可获得500万元奖励,给员工发放的奖金可免交部分税收。《实施办法》自今年1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根据《实施办法》,江门辖区企业在境内A股或者境外上市、被评为广东省企业1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企业500强的,则符合直接认定的条件。南都记者从江门市金融局获悉,目前江门市已有20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按照《实施办法》这20家企业应该符合认定资格。
总部企业
可一次性获不超200万元租金补贴
根据《实施办法》,江门总部企业将享受六大方面的奖励政策。其中,本地现有企业首次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江门将按认定上一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给予10万—30万元奖励;新设立或迁入该市的企业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落户奖奖励额度按该企业被认定为总部企业后的第一个经营年度对本市财政贡献的50%计算;认定为该市总部企业后,被评为广东省企业1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企业500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200万元。
为鼓励总部企业做大做强,江门还设立了经营贡献奖,按企业上年度主营收入为基数,按当年增量分别给予不同力度的奖励,最高可按企业当年获得增量奖的60%给予奖励。在办公用房补贴方面,江门总部企业可一次性获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租金补贴或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购置补贴。此外,企业可提取不超过当年获得经营贡献奖励金额的50%奖励给企业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其中,企业奖励给个人的奖金缴纳的税收,市县对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江门企业在A股上市
直接认定为江门总部企业
根据《实施办法》,江门企业在A股上市,直接认定为江门总部企业。凡是在江门注册的综合型总部企业、职能型总部企业,只要其年主要营业收入及地方财政贡献均达到规定条件,均可申请认定为该市总部企业。《实施办法》要求申请总部企业认定的企业,须承诺5年内注册地不迁出江门市,不改变在江门市的纳税义务,并满足综合型总部企业、职能型总部企业或直接认定的条件。
综合型总部企业,须拥有实际主营业务收入的下属企业不少于3家,按行业分包括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房地产业除外)、建筑业、现代农业等四类。
制造业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江门市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财政贡献额度不低于1500万元。其中: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大健康、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上年度在江门市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财政贡献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
现代服务业总部企业(房地产业除外),批发零售、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上年度在江门市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财政贡献额度不低于1500万元;设计研发、物流配送、商务会展、文化创意、服务外包,上年度在江门市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财政贡献额度不低于800万元。
建筑业总部企业,具有二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上年度在江门市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财政贡献额度不低于1500万元。
现代农业总部企业(农产品生产型企业),上年度在江门市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财政贡献额度不低于8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指总部企业在上一年度汇算清缴完毕后在江门市形成的主营业务收入,以税务部门数据为准(下同)。
职能型总部企业要求,经总公司授权管理和服务的分支机构不少于3个,分销售中心(房地产业除外)、运行中心和研发中心等三种职能。
销售中心职能总部(房地产业除外),上年度在江门市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财政贡献额度不低于1500万元;运营中心职能总部:上年度在江门市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财政贡献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中心职能总部:具备完善的研究、开发、实验条件,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江门这22家企业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
《实施办法》提出,江门辖区企业在境内A股或者境外上市、被评为广东省企业1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企业500强的,则符合直接认定的条件。
南都记者从江门市金融局获悉,目前江门市已经有20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那么,这20家企业应该都符合认定资格。
全市共计在境内上市的企业有12家。目前,上市公司在江门各区域的分布如下:蓬江(广东甘化、领益智造、金莱特),江海(科恒股份、量子生物、地尔汉宇),新会(美达股份),台山(特一药业、迪生力),开平(华铁股份),鹤山(世运电路),恩平(道氏技术)。
在境外上市公司共有8家,新会区的有冠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映美控股有限公司、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华津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古兜控股有限公司;开平市有广东嘉士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鹤山市有中国金洋集团有限公司和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尚没有江门企业进入中国企业500强和世界企业500强榜单。根据去年11月,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公布了的《“2018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榜单》,江门有三家企业上榜,除了上市企业领益智造,其他两家分别是江门市三七实业有限公司和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其中,三七实业以2618350万元的营收位列第31名,无限极(中国)则以2123896万元营收位列第41名。
不过,这个榜单是否符合“被评为广东省企业100强”的条件,尚不清楚,如何符合,那么直接认定条件的企业达到22家。
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
单个企业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今年初,江门市新出台的《江门市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扶持资金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了覆盖面、简化了政策兑现手续。
从具体扶持标准来看,《实施细则》规定,对2018年度内,首次实现上规模的小微型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如,对首次实现上规模的工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而对首次实现上规模的企业,同时其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纳税等同比增速达到一定水平以上的(具体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当年企业平均增速为测算依据另行确定),给予额外奖励扶持:其中,对工业企业再给予10万元额外奖励;对批零住餐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再给予5万元额外奖励;对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缴纳贷款利息总额(按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不含上浮利率部分,以及逾期利息和罚息)最高8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该年度获得扶持资金总额(含一次性奖励和额外奖励)不超过50万元。
鼓励企业上市
奖金高达400万元
今年9月,江门市金融局出台《关于鼓励市区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对江门市区企业上市实行分阶段奖励,企业最高或可获奖励400万元的措施,尤其引人关注。
对实现境内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不含科创板上市企业):进入上市辅导并取得省证监局辅导确认函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向国家证监会申报IPO并取得国家证监会受理申报确认函的企业,再奖励200万元;已在境内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再奖励100万元。
对在上交所科创板实现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进入上市辅导并取得省证监局辅导确认函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向上交所提交注册申请文件,并取得上交所受理函的企业,再奖励200万元;已在科创板成功上市的企业,再奖励100万元。再融资奖励。已上市企业经审核部门批准实现再融资的,且60%的资金投放在江门地区的,奖励100万元。
采写:南都记者 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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