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宜法院民一庭主动邀请家事调查员参与调解家事纠纷案件,并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陈某与被告雷某自愿离婚,并对双方共同建造的一栋三层半楼房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两人好聚好散。
原告陈某与被告雷某离婚纠纷中,信宜法院民一庭收案后,阅卷过程中发现陈某与雷某结婚将近20年,且生育两个儿子均已成年,并共同建造了一栋三层半楼房,双方并没有太大的矛盾,有和好的可能,便委托家事调查员、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信宜站)的负责人李美霖进行家事调查,并与法官一起到原、被告家里对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家事调查员发现原被告已多年互不沟通,为了孩子健康成长,才勉强维持夫妻关系,双方的感情隔阂很深,夫妻感情已无法修复。家事调查员通过其丰富的工作经验安抚双方情绪,并肯定了两人在婚姻期间为家庭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双方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也实属不易,虽然双方无法不计前嫌重归于好,但也可以好聚好散。原、被告认为家事调查员言之有理,表示赞同,并同意离婚,且愿意就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如何分割进行协商,法官和家事调查员在双方的确认下对房屋进行了现场察看。第二天,原被告双方来到法院,在家事调查员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近年来信宜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引入社会力量推动家事纠纷基层治理。在司法工作者、社工、基层干部、妇联干部中聘任家事调查员,参与家事纠纷解决。家事调查员利用其相关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社会经验,通过走访邻居、亲属、工作单位等方式,对家事案件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感情经历、家庭关系等状况等进行调查并参与调解,为有效化解家事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积极贡献。
记者谢力忠 通讯员陈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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