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晚报讯记者冯小飞通讯员胡东生日前,电白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快速化解一宗医患纠纷,当日接到申请,当日审查并出具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医方与患者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现该人民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案情回放
2019年9月18日,孕妇李某(化名)在茂名市电白区某镇卫生院入院待产,9月19日顺产一名男婴后子宫内翻出血,医生试图徒手还纳子宫失败,后李某出现休克状态,镇卫生院遂联系上级医院到场参与抢救,并行子宫全切除术,术后李某转上级医院继续治疗,9月24日治愈出院。李某认为镇卫生院对其造成了损害并负有责任,镇卫生院认为其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双方因此产生医患纠纷。因分歧意见较大,李某和镇卫生院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双方向茂名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电白工作站申请对该纠纷进行调解。
在纠纷调解过程中,因医患双方对卫生院的责任问题、赔偿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该调解委员会遂联系电白法院请求给予建议和指导。随后,电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员额法官就医患纠纷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讲解和指导。最终,李某和卫生院达成了调解协议。因李某和卫生院均对调解协议是否能够得到完全履行心存顾虑,负责组织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和指导法官提出建议,引导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电白法院接到双方的申请后,启动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当即审查相关材料,并询问了双方的意见,随后依法作出裁定,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当场签领了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之后卫生院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义务,李某全额拿到了赔偿款项。至此,该医患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联动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为快捷便利的解纷途径,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人民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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