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在巡察工作中,信宜市结合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采用“四级研判”的巡察方法,确保问题线索认定的准确性,着力提高问题线索的质量,进一步增强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
所谓的“四级研判”,就是在每一轮的巡察中,采取“工作小组-巡察组-巡察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四级分别研判问题线索的方式,各级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确保问题线索认定的准确性。
首先,在每一轮巡察工作中,负责具体工作的巡察小组对巡察出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这阶段主要侧重于研判问题线索的可信度,是否达到线索的要求。其次,巡察小组研判上交的问题线索,由巡察组召开组务会进行研判,主要是对问题线索是否涉违纪违法进行初步研判,并根据其分类处置要求的不同,要求经办小组补充相关佐证和支撑材料,在巡察工作赋予的权限下,做好处置线索前期准备工作。接着,由巡察办对问题线索进行科学研判,主要是在整体上对本轮巡察各组上交的问题线索进行统一分类,对其准确性作进一步研判,并确定其移交和处置方式。最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再召开工作会议,对巡察办上报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从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等高度对问题线索进行最终审定,并决定其移交和处置方式。经过“四级研判”,大大提高了移交纪委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如信宜市某巡察小组在巡察中发现某学校滥发津补贴问题线索,经逐级上报研判,认定问题线索真实可靠,最后将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处理,市纪委根据问题线索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并向有关单位发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查处此类案件,有效地制止了该市学校滥发津补贴的行为。
由于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四级研判”,有关证据较为充分,因此也成为纪委检查部门查处案件的最佳线索来源。2019年,信宜巡察移交问题线索48条,经纪委查核立案13件,成案率明显高于其他线索。 (梁文庆)
巡察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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