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晚报讯记者梁奈通讯员邱少梅日前,电白法院审结了一宗故意伤害案件,导火索却是一堆石头。这是怎么一回事?
案情回放
阿德(化名)今年58岁,家住电白某村,平时外出要驾驶自家的三轮摩托车,并要途经堂哥阿通(化名)家的小道。2018年11月11日这天早上6时,阿德外出回家时却碰到了阻碍,平时必经之地突然多了一堆石头,挡住了去路。石头何来?
原来,石头是堂哥阿通搬来的。阿通家的墙角曾经被人撞坏过,为了防止别人撞坏其家墙角,阿通遂将石头搬过来将墙角围起来。
阿德发现石头挡路之后,遂将石头搬开。同日下午14时,阿德再次途经该路段时,与阿通因为搬石头一事发生争吵,双方相互推搡并发生打斗。阿德用拳头殴打阿通的腹部、肋部,造成阿通的肋部受伤。经电白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阿通的伤情达到轻伤二级。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刑罚,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被告人阿德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阿德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阿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宣判后,被告人阿德服判不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石头是无意识之物,本不会惹出祸端。阿德会受到刑事处罚,皆因阿德在面对案中邻里纠纷时,没有妥善处理,而是采取过激行为应对,殴打他人致轻伤二级,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法官提醒大家,邻里纠纷本小事,动手伤人又何必,勿让“小”事变“大”事,身陷囹圄悔莫及。
新闻推荐
茂名晚报讯记者梁奈通讯员伍志敏11月12日,电白区政协党群工作组和法制工作组委员到电白法院就司法惠民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