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四川宜宾学院主讲申论的老师郭五林前不久发布通知,称凡购买其编写的申论教材的同学,每买一本书期末考试时加平时成绩5分,每人最多可以加20分,也就是买4本书。此举引发部分学生质疑和不满。郭五林12月18日回应称,目前该加分决定已取消。宜宾学院官方表态已展开调查。
尽管该决定已取消,但郭五林的做法明显不妥。2014年7月,教育部门曾出台规定,严禁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可见,不管是推销自己的书籍还是推销他人的书籍,都在被禁之列。身为从业多年的大学老师,郭五林不可能不知道相关禁令。
有句话说得好,“你若盛开,清风自来。”如果图书品质高,对学生有用处且有吸引力,即便不推销,学生自会购买。非要强卖,不买就加不了分,这种威逼利诱,缺乏为人师表的气度与尊严,倒给人一种嗜利商人之嫌。
笔者由此想到著名作家郑渊洁的故事。两年多前,郑渊洁发布置顶微博,炮轰一些儿童文学作家进校讲课有黑幕:“开学头三个月,是作家打着讲课幌子进小学卖书的高峰期。作家进校卖书违反《义务教育法》第25条。请教育部明察。”
其背景是,郑渊洁曾被一些出版社拉到学校不明不白地签名售书。“一开始我不知情,出版社只说让我去学校里给孩子讲课。后来我发现每次讲完课,后面书就跟着来了,当场签名售书,很多孩子排着队,顶着太阳或冒着雨,小手里攥着钱,我心里很不好受。”自此,郑渊洁再也不干这事了,尽管此举可扩大知名度,也可扩大图书销售量。《义务教育法》第25条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义务教育如此,大学也是如此,2014年10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的问题。
不向学生卖书并不难,老师稍有自重即可。如果老师确实觉得自己写的书不错,对学生学习有巨大帮助,可向学生推荐,但不能强制要求学生购买。笔者读大学时,也有老师向学生荐书,将自己呕心沥血写的专著推荐给学生,但从没有强制要求学生买,更没有与学分挂钩。
大学老师都是有文化的人,也应该成为知止的明白人。现在的大学生都有独立意识,强迫他们买书只会事与愿违、弄巧成拙。那些热衷于卖书给学生的老师,不妨多一些自信,也多一些自律。(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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