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昨天,360发布了《3·15中国网民互联网消费投诉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消费者账户被“不明扣费”的投诉量最多,在总投诉中占比高达34.2%。“因软件引起的扣费”成为主要原因。(3月14日《北京青年报》)
据报道,在互联网“不明扣费”的成因中,除了软件引起外,还有“完全未知的扣费”、增值业务、游戏达到等。而扣费的渠道包括手机话费、第三方支付、网上银行等。由此可见,所谓不明扣费,主要是指消费者在不知情、未确认,或消费者完全不明何种原因的情况下遭遇了账户被扣费的情况。显然,这是违法违规的经营和价格等行为。
《价格法》明确,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要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同时,《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明确,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属于价格欺诈,无论是否形成交易结果,均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此外,我国《广告法》也明确,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但我们看,时下在一些互联网经营者“不明扣费”的过程中或者说成因,主要的前提就是因为他们提供的服务宣传和交易,存在不实宣传、模糊标示、不标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误导、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然后实施不明示的强制扣费、暗地扣费等。
也就是说,互联网经营者“不明扣费”,很多时候往往都暗含着对《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的单项或多项违反。这不但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危害不容小觑,理应接受法律的及时制裁和改正。
然而却不能不说的是,诸如此类的互联网违规违法经营,如目前多见的违规手机APP违规经营,包括国家电信主管部门、消协部门,近些年都屡有曝光,但时至今日仍是多发,再次成为消费者投诉第一热点,一方面说明相关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但另一方面却也无不形象地说明了时下这些违法违规成本的太小甚至没有,而获利丰厚,折射的则是监管的虚弱。道理很简单,在巨大违规利益面前,缺乏必要的有力监管和代价,单靠经营者良心发现、“挤牙膏式”纠偏和自觉,事实证明不太靠谱,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事实恐怕也正是这样。在此前诸多的违规手机APP等网络经营服务者被曝光、社会呼吁不能简单曝光、需要严惩的情况下,我们多见的基本是止于曝光、提醒消费者防范、违规经营服务项目下线等,至于深入查处,却是鲜有发现和发布。市场秩序靠自觉,更靠监管,缺乏监管就难言有良好秩序。而这,恐怕才是目前互联网经营者“不明扣费”频发成为互联网消费第一大被投诉的根本原因之一。
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国家层面重在制定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地方政府要把主要力量放在公正监管上,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优化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期待市场监管部门等能够协调发力,以此次360报告发布为契机和警示,以政府报告的要求为指导,再次切实认识到互联网经营违法违规监管的短板和不足,明确监管思路、监管方式和手段,用强力直白监管扭转互联网“不明扣费”等乱象,确保市场清凉,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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