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欧阳瓒通讯员马玉刚19日晚,市区兴源东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醉驾撞向路边停放车辆,造成7辆车受损,维修费用约达10万元。
当晚,叶剑某驾驶小车从老城区经迎宾大道行至珠河桥,再经中山大道往兴源东方向行驶,在行驶至兴源东路文昌中学附近时,叶剑某为避让前方来的车,不幸撞上停放在路边的车辆,造成7辆车受损,其中3辆车的车尾严重变形,所幸的是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并对叶剑某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经测试,叶剑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3毫克,涉嫌醉酒驾驶。为进一步查实肇事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交警马上将其带往就近医院进行酒精血液测试。目前,叶剑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滞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据一线执法交警介绍,叶剑某如被确认为酒后驾驶机动车,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将由他自己承担。同时,他还要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目前仍然有不少驾驶员认为喝酒后不被交警查到就是“安全”,把交通安全观念和法制观念抛在脑后,在酒桌上往往过于关注“喝好”的问题,却忽视了“走好”的必要。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各位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只有平安才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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