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维兵
日前,在公安部的统筹指导下,湖南、河南、广西等地公安机关通力合作,经深入细致的现场勘查、物证检验、侦查调查等工作,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客车起火事故原因现已查明,系该车乘客陈建森(男,51岁,河南省新密市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而引发客车爆燃。(3月30日新华网)
又是一起令人震惊的因个人违法违规而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26人死亡、28人受伤。
安全工作无小事,小的隐患不除,必将酿成大的事故。安全工作责任主体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必须切实转变为实际行动,落实在具体细节。同时,还要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教育,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对潜在的安全隐患麻木不仁。如果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爆燃客车始发站的工作人员责任心强一点,检查仔细一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
近年来,各类安全事故频发,每一次事故发生后,各地均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示重视,但没过多久,类似的事故又再次发生。“生命至上”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永恒主题,我们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所有工作的重要位置,安全事故才能减少或杜绝。
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抓好安全工作,必须在责任落实上狠下功夫。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推进思路理念、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依法查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监管无死角。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绷紧安全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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