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如不限期迁坟,将“按相关法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制裁”……江西上饶广丰区下溪街道柳坞社区发出的一纸告知单,日前引发广泛关注。11日,江西上饶广丰区委宣传部通报,事发后,下溪街道立即采取措施,收回了不当告知书,责成相关社区干部因告知书用词不当向当事村民赔礼道歉,并启动问责程序。(4月11日《澎湃新闻》)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为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民“扫黑除恶”的社会氛围,悬挂、张贴了不少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横幅、标语。但犯下低级错误、存在歧义的“扫黑除恶”横幅、标语却不时被媒体、网友曝光,俨然成为一场闹剧,引起社会争议,饱受公众诟病。比如,某地悬挂着“依法严厉惩处村霸、街霸、市霸、学霸等黑恶势力”的横幅;湘潭一社区展板把失独家庭列入“黑恶势力”;贵阳一幼儿园悬挂了“坚持打早打小,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横幅;贵州一镇政府在宣传册中将医生列“黑心企业”之首……
然而,相比这些让人哭笑不得犯下低级错误的“扫黑除恶”横幅、标语来说,基层社区组织公开向辖区居民发出一封含有“不限期迁坟将按相关法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制裁”内容的告知单,其性质显然要恶劣得多。“不迁坟按黑恶制裁”告知单,这不是简单的“用词不当”“用词不准确”事件,而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非常恶劣的事件,实质上反映了社区组织把“扫黑”当成一种威胁普通守法群众的手段。这间接地把广大人民群众支持、拥护的“扫黑”行动演变成了一场误伤普通老百姓的“黑打”,把“扫黑除恶”简单化、扩大化。
各地出现的一些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谈资的闹笑话的“扫黑除恶”横幅、标语,主要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工作态度不够认真,在标语内容的印刷、审核环节没有把好关,才闹出了这些笑话。但在主观上并没有恶意,并不是在内心深处真的把“学霸”、医生、幼儿园孩子、失独家庭当成了“黑恶势力”。而在这起“不迁坟按黑恶制裁”告知单事件中,这是社区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威胁那些没有做到嫌弃迁坟的群众,这显然存在主观上的恶意,而非只是“用词不当”“用词不准确”这么轻松。
事实上早在去年发布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就特别强调,必须依靠法治和规矩办事,不能瞎挥手乱指挥,随意界定打击对象。随后,多个司法部门三令五申重申这些基本常识,但仍然有些部门我行我素。说到底还是问责不够重,让一些干部不能从内心深处重视这类错误。所以,对这种不讲法律,唯我独尊的社区干部,必须严肃问责,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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