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7日,泰国普吉岛“凤凰号”游船打捞出水新华社发
热辣头条
羊城晚报记者 吴珊
普吉岛“凤凰号”沉船事件发生九个月之后,其中12名遇难者家属和马蜂窝平台、深之旅旅行社基本达成了赔偿方案——16日,羊城晚报记者获悉,经法院多次调解,赔偿金基本确定共900万元。
该金额与家属最初提出的1700万元有一定差距。“我们最后还是同意了这个结果,因为想早点让事情有个了结。”有遇难者家属表示。
虽然事情告一段落,但在旅游平台上,和“凤凰号”游船类似的涉水产品依然没有“风险提示”,这让不少人感到担忧。
事件回放
2018年7月5日17时45分左右,载满游客的“凤凰号”和“艾莎公主号”游船在泰国普吉岛附近海域突遇特大暴风雨,船只发生倾覆并沉没。“艾莎公主号”载有42人,悉数获救,其中中国游客35人。“凤凰号”载有101人,其中游客89人(87人为中国籍),47人不幸遇难。事后,泰国政府向每名中国遇难者发放了42万元赔偿金。除这笔钱外,多名遇难者家属表示,再未收到其他赔偿。
案 件
争议焦点在于赔偿金额
去年7月发生的“凤凰号”沉船事件共造成47名中国人遇难。据报道,“凤凰号”存在多处违规,船内违规装有大型浴缸,船底捞出3吨违规配重水泥,只有1扇水密门……“这样一个不合格的产品为何能上线销售?商家是否尽到了审核责任?”多名遇难者家属提出质疑。
遇难者家属纷纷开始寻求法律帮助。知名公益诉讼律师郭乘希代理了多个相关诉讼,包括3名重庆遇难者家属起诉懒猫旅行社、13名遇难者家属和受伤者起诉飞猪平台、12名遇难者家属起诉马蜂窝平台和深之旅旅行社等。
4月12日,12名遇难者家属起诉马蜂窝平台和深之旅旅行社一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12名遇难者家属共向两被告索赔1700万元。当庭调解结果并不理想,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争议焦点在于赔偿金额——马蜂窝和深之旅只同意共赔偿800万元。
郭乘希表示,这些遇难者通过马蜂窝平台购买由深之旅提供的“凤凰号”旅游产品,依据《旅游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马蜂窝和深之旅未尽到审核责任,将不合格产品出售给消费者,理应担责。
她解释说,提出1700万元的赔偿,主要是依据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因12名遇难者家庭情况不同,每人赔偿金额也不同,1700万元是最终核算后的结果。
经多天的调解与考虑,双方基本达成协议:赔偿900万元。
隐 患
高危项目鲜见风险提示
郭乘希说,同是“凤凰号”沉船事件,重庆遇难者起诉懒猫旅行社一案处理得就较顺利。重庆一家四口中三口遇难,因平台方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且保险金额充足,家属很顺利就谈妥了赔偿。相反,深之旅虽去年也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但保额仅为600万元。据了解,旅行社责任险属于强制性保险。依照《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规定,旅行社责任险的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万元。那么,全年600万元的保额仅覆盖30人。
除了旅行社责任险问题,涉事旅游平台和旅行社“高危旅游项目没有风险提示”也深受遇难者家属和律师质疑。
“我国《旅游法》规定旅游经营者对可能造成游客人身、财产等损失的情形应当对游客予以风险警示,马蜂窝和深之旅等国内旅游平台和旅行社均没有依法就事故发生时泰国正处涉水事故高发期的雨季这一情况对游客进行风险警示或提示,存在违法过错,这也是其应承担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因之一。”郭乘希说,待案件结束后,她还打算专门写一份建议给有关部门,主要针对当前旅行社责任险以及“高危旅游项目风险提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记者查看发现,目前各大旅游平台上出售的东南亚出海游玩项目,基本都是介绍景色如何美、产品如何好玩,而几乎没有提及是否适合小孩、老人,可能产生什么风险等。根据文旅部门规定,漂流、攀岩、登山、滑翔、潜水、速降等都属于高危项目,都应对游玩风险进行必要提示。此外,6月-10月是泰国雨季,也是涉水事故高发期。风险如此明显,何以提示寥寥?
4月15日,记者联系马蜂窝平台相关人员,就在售涉水产品是否做出风险提示、是否购买相关保险、有无高危旅游产品经营资质等问题进行咨询。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平台始终未给予回复。而深之旅负责处理此事的蔡姓负责人,电话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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