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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还记得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引发事故的女子吗?她被取消了上海落户资格了。2018年12月,在上海浦东,一名女子在乘坐公交车时抢夺拉拽方向盘,造成公交车失控与路边车辆相撞。当月,该女子梁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机关批捕。而她也为此失去了在上海落户的资格。(5月8日澎湃新闻)
@一个金叹号:为何有些乘客喜欢抢方向盘?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是为了扰乱车辆正常行驶,从而逼迫司机停车,抢方向盘的人基本都是坐过站想要下车,司机不停车,所以就动手抢方向盘,想以这种危险的做法逼迫司机马上停车,其实这些低素质的乘客很“聪明”,他们知道方向盘在司机手里,逼迫司机就能控制车辆,从而达到停车的目的,但他们又很愚蠢,他们没考虑这样做的后果。
@刘天放:近年来,因乘客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事件频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今年1月发布指导意见,对于此类危害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性质认定,并且要求对此类行为从严依法惩处。随后,各地陆续惩罚了一批敢于触碰底线者。然而,还是有极个别戾气十足的乘客逞凶斗狠。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绝非仅是“扰乱公共秩序”,而是更严重的“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是属于很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之一。梁某某抢夺公交方向盘触刑,户口被取消,无疑是对那些不文明乃至不守法之人的警示。梁某某想取得上海户口的资格彻底泡汤,看似可惜,实际上也是咎由自取;拿整车乘客的生命当儿戏,结果只能这样。当然,还要多做普法宣传,以防止“不教而诛”之类。
@海建: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于乘客实施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具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
良法善治,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某种意义上说,“抢夺方向盘入刑”的案例判决,以看得见的正义方式,宣示着公序良俗的边界。当然,除了法律发力之外,道德教育与制度设计也不应该闲着。比如郑州44路公交去年底还设计了宣传页,上有“我是公交安全守护员”“当乘客与车长发生冲突时,请及时劝导或制止”字样。合力而治、雷霆作为,公交车上的方向盘才会自带威严、自有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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