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在私企分管安全工作的朋友相告,近段时间,他所在的企业接到上级安监部门的安全责令整改通知书,正按整改要求在进行安全整改。朋友说,要不是“责令”,他们企业还不打算“整改”呢。笔者听了,不禁在想:安全工作岂能等“责令”才去“整改”呢?
众所周知,在企业里,安全工作始终是头等大事。安全不保,谈何生产,谈何发展。因此,在企业里,从主管领导,到分管领导,到车间主任,再到一线员工,都应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要视安全为企业发展的生命,时时刻刻重视安全工作,切不可忽视安全工作。否则,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仅仅会使企业经济受损,而且会使员工生命受到威胁。
但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领导却往往把安全工作仅仅停留在纸上、嘴上、墙上,不是平时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就是被上级安监部门查出安全隐患也不尽快整改,总觉得小题大做,大惊小怪,于是能拖则拖,能躲则躲。加之,有时候安监部门督查不及时、不到位,安全整改就成了一句空话。
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侥幸心理,既然发现存有安全隐患,就应立即整改,马上排除。而不应心存侥幸,更不应等上级安监部门责令才去整改。要知道,在安全问题上,一旦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而发生事故,那谁也负不起事故的责任,即使领导被撤职,也挽回不了事故所带来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只有领导重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及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这才是最大的安全保障。
安全切莫等“责令”才“整改”。发现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安全无隐患。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那些漠视安全,整改不及时,安全意识淡薄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绝不让安全事故因某些人员的漠视、淡化而酿成重大的安全事故。
新闻推荐
据新华社电记者15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19年第一季度全国法院新收案件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新收各类案件总数同比增加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