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洪举
据报道,韩晓强是西南政法大学的一名教师。今年1月,准备回家过年的他,突然发现无法乘坐飞机和高铁了,查询后得知其名下有一家公司,其被山东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列为拒不执行偿还1800万元欠款的“老赖”。目前,冒名者已被济南警方行政拘留5日。
韩晓强“被法人”的现象并非孤立,在身份证件管理不太严密的背景下,不少人遭遇过“被开房”“被通缉”“被结婚”“被贷款”等尴尬事。对此,应优化身份证件的管理,提升身份证件的科技含量,更应严厉追责冒用行为,让这些始作俑者付出应有代价。
身份证件已经成为人们出行、工作、就业等参与诸多社会活动的通行证,没有身份证件,寸步难行。而一旦身份证件被他人冒用,则会给自己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和麻烦。譬如,“被贷款”“被老板”后可能面临难以清偿的巨额债务,进而被列入失信名单,背负“污点”;“被结婚”“被上学”更会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
虽然发现身份证件被冒用后,受害人可以通过相关途径寻求救济,要求有关部门查清真相后恢复自己的身份信息,更正、清理与自己无关的信息。但这一过程往往复杂漫长,且被冒用者还要承担不必要的损失。就以韩晓强“被老赖”事件来说,其为处理此事已经支出了住宿费、交通费、律师费等2万元,且在一定时期内被认定为“老赖”,难以正常出行,承受精神、名誉等多重伤害。
然而,此番案件中,冒用者仅被行政拘留5日。跟被冒用者付出的代价和成本相比,这样的处罚简直是“毛毛雨”。这能震慑住现实中那些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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