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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对侵占应急车道行为拍照取证,成了这个国庆长假的新“景观”。继河南李先生国庆当天随手拍下361张涉及36辆车的违章照片并上报交警部门之后,10月4日,有市民在成南高速路上拍下了约270辆侵占应急车道的违法车辆并向交警部门举报。10月6日,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交警部门将对交通违法照片、视频审核认定,符合证据标准的,将录入违法处理平台。
舆论将这种拍照举报的行为称为“随手拍”。在不少地方,鼓励市民对交通违章行为“随手拍”已成为一种制度安排。事实上,这种“随手拍”是有法律支持的。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有观点认为,群众没有执法权,其拍照取证未必合法。其实,群众提供的证据只要被法律认可,且符合实质正义,在法律程序上就没有问题。比如,见义勇为的群众也没有执法权,但他反暴力的行为合理合法;又如,看到罪犯在行凶,没有执法权的群众同样有义务拍照取证。对交通行为“随手拍”的性质,也是如此。
事实上,我们不仅要鼓励“随手拍”,更应当提倡“习惯拍”,让拍摄违法行为成为公众的一种自觉。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是一种顽症,治顽症需要博采众长,引入群众的力量就是一种现实需要。诚然,交通执法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但相对于漫长的高速路网,交警执法力量必然是捉襟见肘的,所以鼓励群众监督完全有必要,何况,节约警力本身也是节约公帑,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的也是公众利益。
侵占应急车道对公众利益影响有多大?严重时会危及生命。发生火灾、交通事故时,应急车道就是生命通道。前些年,就发生过多次救援车辆被堵导致事故受伤人员没有得到及时救治的事件。所以,某种意义上讲,拍照举报侵占应急车道行为,也是一种见义勇为。这种义举,相对比较安全,也比较容易实施,坐在车上用手机拍摄即可。有时候,行车记录仪也可以获取影像证据,非常方便。只要人人都养成“随手拍”的习惯,那么威慑力比交警无人机执法还要大,久之,就没多少人敢于随便侵占应急车道了。
当然,交警部门整治侵占应急车道行为不可能依赖群众“随手拍”,“随手拍”只是一种辅助手段,但必须承认,这种辅助手段的力量非常强大。期待广大公众进一步提升并巩固这一力量。
◎椿桦 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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