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法院执行法官辗转9省份,对涉黑涉恶案被执行人开展上门财产调查工作。
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敏丽) 扫黑除恶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自2020年7月至10月底,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制定《关于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将全部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案件统一指定专人专办,以“扫黑除恶”审判案件台账为基础逐案排查,启动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措施,集中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百日攻坚”行动。
8月10日至9月30日,针对户籍地或常居地在深圳市外的被执行人,南山法院成立11个执行工作组,共派出执行干警30人次,行程4万多公里,足迹遍布四川、重庆、湖南、云南、贵州、广西、河南、江苏、广东共9个省份25个市县,风尘仆仆、日夜兼程,对49名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家属开展上门财产调查工作。
在当地法院的协助配合下,执行干警逐户上门对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家属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书面调查笔录32份,并基于现有法律及政策,对被执行人家属进行普法宣讲,尽可能动员其家属代被执行人缴纳罚金或退赔款。对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均下落不明的,执行工作人员通过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询问了解,并制作询问笔录17份。
8月20日,南山法院执行法官张志平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生配偶戚某进行财产调查,向其说明黄某生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容留卖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三十五万两千元。因黄某生正在服刑,若家属能先行代缴本案罚金,被执行人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减刑的可能。否则,南山法院将依法查封戚某与黄某生名下共有房产,并依法启动拍卖程序。戚某表示该房产是家中唯一住房,虽然现在生活比较困难,但为了丈夫能早日出狱,将积极筹钱缴纳罚金。之后,戚某将罚金352000元付至南山法院账户,该款项上缴国库,现本案已执行完毕。
截至10月28日,南山法院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已成功执结8宗案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878335.37元,其中通过上门财产调查动员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金额共计693352.24元,通过网络查控强制扣划184983.13元,剩余尚未执行到位的案件仍在持续推进中。
据南山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今年以来该院共收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案105宗,结案67宗,其中执行到位金额2353757.52元,包含罚金执行到位金额1943961.67元,已全部上缴国库;退赔执行到位金额409795.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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