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
王书金于2021年2月2日被执行死刑。为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
问:本案曾经被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发回重审,第二次审理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比第一次审理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多认定了一起犯罪事实,原因是什么?
答:公诉机关的起诉书中指控了被告人王书金4起强奸、故意杀人犯罪。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王书金于1993年11月的一天在广平县十里铺乡南寺郎固村东地将本村妇女张某甲强奸、杀害并埋尸的事实,虽然有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尸体鉴定意见书、证人证言和王书金的供述及辨认现场笔录等证据,但由于经王书金指认挖掘出的尸骨未检测出DNA序列,缺乏认定尸骨身份的客观证据,且无法确定所挖掘出尸骨的身长、性别、死亡及掩埋时间,故该起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予以维持。本院复核期间,王书金涉嫌实施强奸、杀害被害人张某甲的犯罪事实出现了新证据,故本院将全案发回重审。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重新审理,认为公安机关对前述根据王书金供述挖出的尸骨进行重新鉴定,从尸骨的肱骨中检出了DNA序列,经比对确定被害人就是张某甲,从而使该起犯罪事实的司法认定已经达到了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对王书金强奸杀害张某甲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定。应当指出的是,第一次审理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对该起犯罪不予认定,而第二次审理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对该起犯罪予以认定,完全符合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和不枉不纵的要求。
问:被告人王书金归案后,主动供述了6起强奸、故意杀人作案,为什么法院审理只认定了其中4起强奸、故意杀人犯罪事实?
答: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本案中,被告人王书金归案后主动供述其实施了6起强奸、故意杀人作案,侦查机关依职权进行侦查后,只认定了王书金的4起强奸、杀人作案,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关于王书金供述的另外2起强奸、故意杀人作案,经侦查机关核查和检察机关审查,均认为不能成立,公安机关不予认定,公诉机关不予指控。新华
新闻推荐
■笃鲜日前,上海市政协委员呼吁,尽快对居家办公予以立法规范,受到舆论关注。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很多用人单位开启员工居家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