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要一流,必须要有一流的学科,学科要一流,必须要有一流的教师和一流的学生。从“985”“211”到“双一流”,我们应当站在更理性的机制体制建设角度,充分构建一个真正以绩效为杠杆、鼓励公平竞争的“双一流”建设机制体制。
□ 吴学安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文件指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是对高校及其学科建设实现大学功能、内涵发展及特色发展成效的多元多维评价,综合呈现高校自我评价、专家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结果。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建设范围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
1995年以来,我国先后实施了“211工程”“985工程”,一批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带动了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多年以来,“985”“211”作为中国优秀大学的代名词,在升学季被莘莘学子追捧,在毕业季也受到用人单位青睐。
整个社会的支持和重视,使得“985”“211”院校不仅深受欢迎,甚至出现了“神化”倾向。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整个社会对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985”“211”工程建设确实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一些机制弊端也长期饱受诟病。如由于缺乏相应的退出、激励机制,“985”“211”高校等身份头衔事实上被严重固化、“三六九等化”。这种身份固化,对大量非“985”“211”高校构成明显的身份歧视,严重妨碍了不同高校之间的平等自由竞争。“985”“211”之所以不再继续实施,被“双一流”取代,主要针对身份固化、竞争缺失、重复交叉等问题,强调加强资源整合,创新实施方式,具有明显的倡导教育公平的现实合理性。
此前,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四所著名高校先后发布“双一流”建设方案。各校的方案中,不仅确定了整体目标和建设学科目标,还提出了相互衔接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以及发展路径、内容和举措。这些方案更注重学科建设,同时在遴选上引入了滚动淘汰的机制。双一流”取代“985”“211”的真正关键,是推动形成新的高校评价机制——更加强调建设绩效,有利于打破身份固化,促进高校之间公平竞争的机制。
“双一流”建设,需要向改革要动力,向机制创新要效率。事实上,世界各国的一流大学从来就不是计划出来的,而是由学校自主办学、平等竞争得来的。一方面,高等教育需要引入市场化的竞争机制,在师资硬件生源科研等层面充分展开竞争,财政拨款应该是竞争的结果呈现,而不是事先的偏向性供给;另一方面,在国家推动“双一流”建设的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内部建设,最主要的是找好自己的定位,结合自身条件,利用自身资源,发展出有特色的专业。
大学要一流,必须要有一流的学科,学科要一流,必须要有一流的教师和一流的学生。从“985”“211”到“双一流”,我们应当站在更理性的机制体制建设角度,充分构建一个真正以绩效为杠杆、鼓励公平竞争的“双一流”建设机制体制。政府主管部门应明确权责边界,在保障对学校投入的同时,减少对学校办学的干预,不要人为将大学划为“三六九等”;应继续探索高等教育管理的去行政化,实现管办评分离,为教育质量评价引入社会化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此外,还需真正落实竞争性的思维,将科研资金落实到人与人之间的科研竞争,而不是高校与高校之间的排排坐分果果。如此,才能大幅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率,才能对高校“去行政化”形成倒逼的力量。解决了身份固化和竞争缺失两大问题,“双一流”建设一定能取得丰硕成果,让“世界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变得更强。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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