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碎之兴,不仅是中国人的事,也不仅是在美国的中国人的事,也还是美国人的事。李鸿章访美,正是这一问题的集矢之所在。像于迎秋、刘海铭等海外华人历史学者的研究表明,杂碎因李鸿章1896年访美而备受关注,杂碎从此也渐渐地去内脏化而美国化了。但大众层面,依然津津乐道于所谓的“李鸿章杂碎”,其实后来渐渐成为地道的美国杂碎。
关于“李鸿章杂碎”,有几个不同的版本,大抵在梁启超版的基础上增删改篡,如说杂碎出于旧金山市长索地路的宴请,或芝加哥某侨商的盛宴招待,甚至还变换到了沙俄,有的越编越离谱,尤其是不学无术的当今耳食之人的臆说,更是无足道哉。我们必须考察当时当地的情形,方于事有裨。
证诸史实,李鸿章访美,先到纽约,后往华盛顿、费城,再折返纽约,然后西行温哥华,取道横滨回国,既未去旧金山,也没去芝加哥,即便在纽约,也并没有吃过杂碎。据《纽约时报》报导,虽然纽约华人商会曾于1896年9月l日在华埠设宴招待李鸿章,但李鸿章因当天手指被车门夹伤而缺席。所谓“合肥在美思中国饮食”说更无稽,因为李氏随行带了三个厨子,并足量的茶叶、大米及烹调佐料,完全的饮食无虞。当然也有人据此编排说,李鸿章要回请美国客人,出现了食材不够的情形,于是罄其所有,拉拉杂杂地做了一道大菜,却意外受到欢迎,于是引出了李鸿章杂碎。可据刘海铭教授考证,当时《纽约时报》每天以一至二版的篇幅报道李氏的言论和活动,巨细无遗,却只字不提杂碎,显系华人好事者、主要是中餐馆从业人员的凭空编排。而其编排的动机在于,利用李鸿章访美大做文章,试图向美国公众推销中国餐馆。因为李鸿章作为清政府当时最重要的官员,在访美期间受到官方很高的礼遇和媒体的高度青睐,一批美国记者和外交官先期赶到中国,以便能与他同船赴美,跟踪详细报道;甚至对其饮食方面的细微报道,也从轮船上就开始了。如8月29日《纽约时报》的报道“ViceroyLiWhileatSea”,说其自带的厨师,每天在船上为他准备七顿饭,饭菜中有鱼翅和燕窝等。还报道说,即使抵美后,李鸿章也基本只吃自备食物。如《纽约时报》9月5日的报道“TheViceroyTheirGuest”说,李鸿章参加前国务卿J.W.福斯特的招待晚宴,“只饮用了少量香槟,吃了一丁点儿冰淇淋,根本就没碰什么别的食物”。其自备食物的具体情形,报道过的一次是“切成小块的炖鸡、一碗米饭和一碗蔬菜汤”。这一次也就成了“华道夫·阿尔斯多亚酒店”第一次由中国厨子用中国的锅盆器具,准备中国菜;他们烹制的菜比这位赫赫有名的中堂本人引起更多的好奇和注意”。正是这种“好奇和注意”,使“杂碎”成为传奇;大多数惟中餐馆是瞻的华人,更加着意好奇地从中寻觅和创造商机。
遥远的东方来了一个李鸿章,锦衣玉食的他当然不屑于一尝杂碎,但却无疑为草根的杂碎做了极佳的代言,使其一夜间高大上起来,如《FrankLeslie'sIllustrated》画报所言:“尝过"杂碎"魔幻味道的美国人……突然之间,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猛然高升,摧垮他的意志,磁铁般将他的步伐吸引到勿街(MottStreet,纽约唐人街内的一条街)。”受媒体关于李鸿章访美报道的蛊惑,成千上万的纽约人涌向唐人街,一尝杂碎的味道,连纽约市长威廉·斯特朗也为此于1896年8月26日探访了唐人街。到了这个份上,说李吃过李就吃过,没有吃过也吃过了。华人们开始编故事,美国人也就信以为真,迷恋起杂碎来。
需求刺激发展和提高,在两年之后1898年出版的记者路易斯·贝克的《纽约的唐人街》一书中,杂碎馆的形象已变得高大上起来:至少有七家高级餐馆,坐落在“装饰得璀璨明亮的建筑”的大楼高层,“餐厅打扫得极为干净,厨房里也不大常见灰尘”。为了迎合美国人的需要,1903年,纽约一个取了美国名字的中国人查理·波士顿,把自己唐人街的杂碎馆迁到第三大道,赢得生意火爆,引起纷纷效仿,“几个月之内,在第45大街和第14大街,从百老汇至第八大道之间出现了一百多家杂碎馆,相当一部分坐落于坦达洛因”。这些唐人街之外的杂碎馆,大多是“七彩的灯笼照耀着,用丝、竹制品装饰,从东方人的角度看非常奢华”,与其他美国高级餐馆竞争,并自称“吸引了全城最高级的顾客群”;一家位于长岛的杂碎馆还被《纽约时报》称为“休闲胜地”。可以说,“从全市中餐馆的暴增来看,这座城市已经为"杂碎"而疯狂”。这就是梁启超访美时所见的杂碎馆的繁盛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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