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蒋小天 5月25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在公安部发布会上通报,今年以来,各地共破获枪爆案件8644起,打掉团伙22个,捣毁窝点67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338人。
收缴子弹52万发、炸药12吨
李京生还介绍,各地组织发动基层力量深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滚动式排查,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进一步压减了非法枪爆物品存量。各地共收缴枪支1.9万支、子弹52万发、炸药12吨、雷管5.4万枚。
“为从源头铲除安全隐患,各地深入开展枪爆物品安全检查、枪弹运输排查整治、民爆危化品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李京生介绍,各地排查枪爆从业单位12万家次,整改安全隐患8288起。在线索举报方面,各地接到群众举报枪爆线索608条,据此查破案件314起,兑现奖励8.9万元。
非法枪爆物品存量仍未见底
当前枪爆违法犯罪有哪些突出特点?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罗辑在公安部发布会回应称,当前枪爆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非法枪爆物品存量仍未见底,网络制贩非法枪爆物品增量仍较大。
罗辑介绍,枪爆安全形势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仍有相当数量的非法枪爆物品流散社会,被丢弃、被藏匿。近年来连续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挤压了非法枪爆物品社会存量,但年均收缴非法枪爆物品总量还较大,特别是通过对持枪、爆炸犯罪案件进行倒查,很多涉案枪爆物品是违法犯罪人员持有、私藏多年的,说明非法枪爆物品存量仍未见底。
二是网络制贩非法枪爆物品增量仍较大。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立非法制贩枪爆物品案件较上一年相比上升,一方面说明公安机关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说明,受利益驱动,此类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非法枪爆物品仍在源源不断流入社会。
三是枪爆案件关联危害仍较突出。近年来,持枪、爆炸犯罪发案数和造成伤亡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对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作出了应有贡献。但是,枪爆物品容易助推刑事犯罪升级,个别重大恶性枪爆案件仍偶有发生,极易造成社会恐慌,冲击群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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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枪爆违法犯罪人员9月30日前投案自首可宽大处理
南都讯 记者刘嫚 蒋小天 5月25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符合条件的违法犯罪人员给予宽大处理,对举报枪爆违法犯罪的人员给予奖励,并就广大群众如何抵制远离枪爆物品作出提示。
《通告》规定,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等物品,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涉弩等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涉枪涉爆涉弩等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违法人员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涉弩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通告》明确,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针对当前有的老百姓对枪支、仿真枪、玩具枪识别不清的情况,《通告》提示,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玩具枪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不要购买无生产厂家、无许可证号、无产品标志、来源不明的玩具枪,不要购买仿真枪、火柴枪、水弹枪和仿真手雷、炸弹等易于造成危害的物品。目的是通过深入宣传,让企业不生产、不兜售仿真玩具枪或仿真爆炸物品,让普通百姓不购买与真实枪爆物品高度相似的仿真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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