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胜
近日,南京一餐厅违规收取2元餐具费被罚9千。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6月14日《荔枝新闻》)
吃饭用碗筷、饮食需安全,这本是餐厅商家经营保障卫生健康的份内服务,理当列入由商家自行负担的经营成本中。但一些不法商家却刻意将由商家担负的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比如,在不予告知的情况下将由餐具消毒公司配送的高档消毒餐具的使用成本摊入消费者的饮食消费,这显然不无侵权之嫌。“收取2元餐具费被罚9千”案例被公开曝光,无论对经营者或消费者,都不失为一堂以案释法的普法教育课。
据报道得知,9千多元的罚款实际上包括两部分款项:一是没收其违法所得4212元,二是对商家处以5000元罚款。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依据,则是援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细观此规定,它其实包含三层明确信息:一是“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是餐饮经营者应尽的职业本分,当属免费服务项目;二是经营者在“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时还需“提供免费餐具”。换句话说,消费者不能被强制使用收费套装餐具;三是经营者需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数量和规格,不得搞暗箱操作、隐形消费。这些要求显然是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明白消费的正当权益。这家违规餐厅既没有为消费者配备免费餐具,又在无明示告知情况下,擅自向客户推销需要付费使用的消毒餐具,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一点儿不冤。
2元餐具费不算大数,由谁出都能拿得起。但这并非只是“钱”的问题,而是事关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确保经营者“生财有道”的大是大非问题,是关乎诚信、法治、公平、秩序等原则、底线的大问题。围观此案传递出的警示教育意义,更在于此类隐形消费的较为普遍、貌似合理和易被忽视。
现实生活中,被经营者强制收取餐具费、茶水费、开瓶费等情况并非个例。且在人们的消费观念里,这种貌似“收回成本”的付费服务更具欺骗性、忽悠性。“收费2元只是餐具消毒的成本,餐厅老板并未从中牟利”、“茶水、开瓶也是有燃气和服务成本的”、“为2元餐具费打官司不值当”等认知误区,让人们对这种隐形消费模糊真相、扭曲本质、熟视无睹、容忍放纵。
抵制不合理收费,维护消费者权益,就是在理顺市场秩序,遏制不当经营、维护公平正义。人们要有对任何有悖诚信的敲诈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要有敢于较真、勇于维权、善打“一元钱官司”勇气和毅力,只有民众都具有不以“标的小”而纵容的维权共识,隐形消费才会如过街老鼠,难有藏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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