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疫苗”一事尚未平息
近日
清远又发生宠物狗咬人事件
发狂的犬只连伤两名业主
如何规范城市犬只管理
再次引起人们关注!
宠物狗发狂咬人
市民呼吁:尽快出台城市犬只管理规定办法
24日早上,在旧城金碧湾小区31号楼门口转弯处,一名业主在遛狗时,不料犬只突然发狂,咬向迎面而来的另外两名业主,两名被咬业主以手相挡,手被咬伤多处,伤口流血不止。现场视频被发布网上后,引起市民转发热议。
事件发生后,相关信息在金碧湾业主的微信群内迅速传播,尤其是视频公布后,不少街坊对狗主人表达了强烈抗议,甚至有人提出希望小区内禁止养狗。
“有一次在一楼等电梯时,电梯门打开一只狗冲出来,差点把我吓晕。”业主谢女士表示,部分业主遛狗时不牵狗绳,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困扰,且偶有发生狗追小孩的事件。“小区物业不是没有张贴相关提醒告示,但是难以产生约束力。”
住在31号楼附近的业主小刘则认为,平常小区里业主遛狗一般都会抱着或牵着,此次发生狗咬人事件比较偶然。“文明养狗最主要靠个人的自觉性,希望养狗人士之间能够达成共识。”
(网络图片)
作为养狗人士,业主王小姐也非常关注此事,希望双方和物业管理方一同妥善处理。
比如
●明确规范遛狗一定要牵狗绳以及带上狗口罩,以防万一。
“很多主人觉得自家狗很安全,不咬人,但是谁能说得清是否一定不会出现"万一"呢?加上最近疫苗事件越演越烈,多给狗狗做点措施,防止出现悲剧总是没错的。”王小姐认为。
●另外,她还建议遛狗人士要配备清洁工具,随时做好铲屎官一职,文明养狗。
对于小区物业此次事件的处理办法,王小姐也有她的看法。由于金碧湾小区各大门口并无完全围闭,偶有发现流浪狗从小区外跑到小区内玩,保安也并没有实施驱赶行为,对在小区内的行人造成一定安全隐患。
●希望小区物业以此事为鉴,重新制定管理措施,对流浪或者不牵绳放养的犬只进行管理,别让悲剧重演。
(网络图片)
其实,早在2016年,
清远市政府官网就曾挂出
《关于加强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草案)》
(以下简称《草案》)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草案》对犬类的
疫苗接种、领证饲养,
以及犬类发生伤人事件后责任的划分等
群众和犬主均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规定。
其中,在养狗的准入上,《草案》指出,市区是犬类禁养区,禁养区内单位或个人需养犬者,须到农牧部门落实免疫措施,经当地公安派出所批准,领取《犬类准养证》,方可圈(拴)养,此外,还要求必须每年接受免疫注射及领取《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
事件后续
事发后,记者经过多方努力仍未能联系到当事人。通过金碧湾花园物业管理方得知,事件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协商解决此事,涉事狗主也已将犬只送走。同时,物业管理方已在小区多处张贴公告和建议书,倡导小区安全养狗,文明遛狗。“希望政府尽快出台城市犬只管理相关规定办法,提倡市民互相监督,共同营造文明和谐氛围。”物业管理方负责人说。
律师:
可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广东正鑫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海宝表示,遇到狗咬人的情况,应当场及时报警,通过公安机关的调查,确认宠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同时,保全证据,譬如观察路边监控、路人作证等,以证明所受伤为该宠物所致。此外,伤者要尽快到正规医院处理伤口,根据医生的建议及时注射狂犬疫苗,并就医疗及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用保留好单据,“可与宠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到第八十条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对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提起民事诉讼处理。”
发生“狗咬人”怎么办?
宠物狗是人类的好伴侣
但却屡屡在如何融入社会
与人群和谐共处的问题上
产生争议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欢迎在留言区留下你的宝贵意见!
采写| 清远日报记者黄馨 王可莹 岳超群 苏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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