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发改局昨日公布《清远市清城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特许经营项目拟调整收费标准》(一下简称《标准》),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标准拟调整为1元/15分钟,夜间时段最高收费8元,二十四小时最高收费30元。进入停车位停车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免收费,超过免费时段未出场的,计费时间从入场时起算。
此外,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和抢修车辆免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市区路边停车收费实行已满一年,根据原来的收费标准,道路停车3小时2元,16小时5元,夜间10小时10元。有市民吐槽停车几分钟竟然被收了10元停车费,认为单位收费时段过长。
本报在此前也报道了《路边停车收费10个月,市民吐槽停车几分钟被收了10元,运营公司却称已巨额亏损》,深入剖析了清远市区路边停车收费存在的问题。
针对收费问题,清城区发改局将牵头举办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特许经营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听证会,定于10月31日举行。
根据运营方和政府签订的合同,第一年度实行2008年收费标准,第二年度启动新收费标准,保障项目正常有序运营。清城区城综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拟实行的新定价是综合了一年运营以来各方意见和经过专家论证后提出的,后期还会举行论证会、风险评估等才会确定最终收费标准。
清城区发改局有关负责人则介绍,此次调整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以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的有关规定。
清城区发改局还公示了此次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名单,其中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以及相关单位。另外凡本次报名听证的市民,没有被抽到作为市民代表的人员,均可参加本次听证会旁听。请有意向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与市发改局(电话:3939178)联系。
解 读
主要争议
1
存在哪些争议?
自运营以来物价部门、管理部门、运营单位接到的投诉主要有五个方面:计费时段过长,3小时2元;16小时5元;夜间8小时10元一次;计费采用一刀切模式,无阶梯性设置理念,不符合道内收费设置要求;夜间无免费时段,车主投诉意见较大;整体收费标准为清远市08年的经济环境下制定的,不符合现阶段的社会经济环境;十年前的收费标准不应该运用在十年后的项目上;不利于提高车辆周转和停车位的充分利用;影响商业、办事车辆的停放,以及不利于停车收费管理的持续运营。
2
为何是15分钟免费时段?
针对车主提出夜间收费标准无免费时段的质疑,运营单位小象城泊在新的收费标准出台之前,设置夜间15分钟免费。
道路停车法规相关要求: 针对投诉内容变动较大的为免费时间段设置,此次拟调整的收费标准把白天30分钟免费停车时间变为全天15分钟。清城区城综局表示,这样的设置首先是基于《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清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减免政策中:进入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成配套停车设施停车不超过15分钟。
同时,在设置15分钟免费时段上相关部门也参考了周边城市,如从化、珠海、三水、花都、韶关等实施道路停车收费的全部设置免费操作时间为15分钟。清城区城综局认为,设立15分钟免费时段,可以整体缩短车主的停车时间,原本30分钟的免费停车订单按照实际需求可以压缩到15分钟内,加快车辆周转。15分钟可以解决靠边临时停放、上下客、停错位置等问题。另外,目前的经济环境和消费习惯,1元作为最低最基本的计价单位,已经是消费者默认的,消费习惯已经形成。
3
计费单位的设置原则?
根据各地运营经验,若计费时段为1小时或者30分钟,容易出现停车1分钟按照1小时计费或30分钟计费的投诉,将计费单位设置为15分钟,不足15分钟的按照15分钟计费,车主接受度较高;同时可以让车主有时间概念,快停快走。
对于收费限价问题,拟实行的收费标准是全天限价30元,夜间封顶8元。清城区城综局认为繁忙时段高于非繁忙时段,白天为繁忙时段,需要加快车辆流转,夜间为非繁忙时段,因此优惠车主过夜停放。实行限价也是为了控制恶意长时间霸占车位的车主,道路停车属于临时停放,临时停车的时段大部分在3小时内,对正常停车车主影响不大。
采写| 清远日报记者 朱文华 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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