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贺欢通讯员/黄志坚)11月29日,记者从清新区政法委获悉,该区严格落实中央扫黑除恶要求,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近日对山塘镇新兴村委会某村村民小组长何某辉乱盖公章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
据了解,何某辉是山塘镇新兴村委会某村今年新上任的村民小组长,在任职期间,未经村民理事会同意就为部分村民的证明进行盖章。何某辉表示,自己最初也是觉得不能乱盖公章,但听到别人都说不会有问题以后,就动摇了,一共盖了三次章。“一直以来,自己不了解法治知识,导致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没有想到乱盖章后果会那么严重”。
经过反思和教育,何某辉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说,那个公章代表了该村500人,不是自己一个人就说了算。自己一旦做错了,就要负全部责任,所以以后一定要学好法律法规。
清新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叶军强表示,很多村居换届之后,村干部不交公章和台账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他强调,基层的村官、村民小组长要依法依规做好相关的工作。否则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追查到底,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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