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快讯
今年12月4日是2018年宪法修正案施行后的首个国家宪法日,为了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新修改的宪法的内涵和要义,扩大宪法修正案实施的群众基础,强化宪法权威,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在清新公园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扫黄打非等有关法律政策及工作成效,全市各县(市、区)基层检察院也同日举行主题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当天,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琴、清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庆坚带领市检察院、清新区检察院侦监、公诉、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案管中心、研究室、办公室等部门共40多名干警,来到清新公园门前设置法律咨询宣传点,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市其他基层检察院也由其分管副检察长带队,组织120多名干警在当地群众较为密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均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根据2018年宪法修正案等内容,市检察院精心制作了一批宪法宣传小册子和宪法宣传展板,受到群众广泛欢迎。
在宣传活动现场,市检察院、清城区检察院干警通过宣传横幅向群众讲解咨询、以案释法,积极宣传宪法修正案的精神要义、核心内容和宪法的具体修改内容,还向现场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和范围、法律政策界线,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通过宣传活动,现场群众不仅学习了禁毒、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扫黄打非等有关法律政策和典型案例,而且了解了全市检察机关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了识别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而提升了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
宣传活动期间,市检察院、清城区检察院干警共派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4000多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多人次,现场解决群众法律问题30余个。全市检察机关共向群众派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现场解决群众法律问题260多个。此外,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还在本单位布置了对外法治宣传展板和横幅,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摆放了法治宣传手册,并在检察院“两微一端”平台大力宣传宪法法律知识,营造出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
通过统一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弘扬了宪法精神和法律权威,教育群众遵守宪法和法律,此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赫鹏翀邓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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