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获悉,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新一期行政处罚进行公示,一共有4家店被进行行政处罚,主要违法事实包括当事人经营的板栗糕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生产的花生油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不及格、当事人未取得《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当事人生产的莲蓉包和味馒头标签配料表及配料的定量标示不合格等。
据了解,榨油坊花生油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和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黄曲霉毒素B1是迄今发现最强的生物毒素之一,对人和动物具有致癌性和致畸性。此前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抽检多期食品,其中包括38批次花生油产品不合格。近几年来,清远食药监局采取有效措施,从生产、销售、消费三个环节同时着手,加强日常检查、增加抽检批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全市大部分花生油小作坊生产环境得到改善,花生油抽检合格率稳步提升。
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到食品厂深入生产车间,详细了解和检查生产线运营、产品包装等方面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情况,要求各公司要做好生产车间器械的维护和清洗,把好原料关、加工关。针对当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特色性不强,行销面不广等问题,还建议另辟蹊径,利用本地生态好、农产品原料丰富等优势开发特色食品,保证产品品质,走出具有特色的食品生产企业道路。
【文图】全媒体记者 刘秋宜 通讯员 清食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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