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中共佛冈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召开。佛冈县纪委监委《2018年佛冈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显示,过去一年来,佛冈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34件,立案1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发展。
●南方日报记者袁小燕
去年立案115件
佛冈县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1月底组建完成,实现了佛冈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能,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督全覆盖。
2018年,佛冈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34件,立案1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发展。
为了扎实推进纪法、监司衔接,佛冈县纪委监委制定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等规章制度,推进留置专区和工作专区建设,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切实增强了纪检监察的工作效率,有效形成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监察监督体系。
县监察委员会组建以来,采取留置措施处理3人。重点办理了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队长邱建恒受贿案,该案涉案金额160多万元,经佛冈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邱建恒获刑11年。
形成三级监督体系
为推进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根据清远市纪委监委要求,在2018年5月,佛冈县以每室设主任、副主任、专职监督员各一名的标准,全面调整勤廉监督室成员,并要求各镇纪委委员至少担任一个室主任,专职监督员由村计生专干担任。建立健全了教育、监督、预防、正风、问责“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村级勤廉监督工作规则、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
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方面,共受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10件,已立案审查调查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外,通过谈话提醒,促使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据统计,分期分批与村“两委”干部和勤廉监督室成员、村监会成员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共482人次。
截至目前,全县90个村(社区)建立勤廉监督室,形成了镇纪委、勤廉监督室、村务监督委员会三级监督体系。一年来,全县勤廉监督室实施监督1096次,提出整改意见78个,向镇纪委反映问题线索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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