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人民法院到小江镇石螺村委会门前开展“依法禁毒,健康生活”法制宣传活动。练炜媚摄清远日报讯记者林良田通讯员练炜媚3月1日上午,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禁毒、拒毒意识,以《广东省禁毒条例》实施日为契机,阳山县人民法院陈彩霞副院长带领刑庭庭长汤杏君等干警10人,到小江镇石螺村委会门前开展“依法禁毒,健康生活”法制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上街设立咨询点向群众派发宣传物资,现场设立开展法律咨询、到石螺街上入户讲解宣传和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小江镇石螺村宣传识毒、禁毒、拒毒相关知识,切实巩固村里人民群众的识毒能力和禁毒、拒毒意识。在宣传过程中,石螺村的村民都很愿意自觉向我院干警分享自己的禁毒知识,对自己不懂的地方积极提问。吸取到自己需要的知识“养分”后,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在本次活动中,阳山县人民法院共派发《广东省禁毒条例》、禁毒宣传册、禁毒宣传书签、禁毒宣传雨伞等合计1000余份,摆放禁毒相关宣传展架6个,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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