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洪会强通讯员邓菊玲近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庞海付收到了一封陌生来信,打开一看,竟是一封感谢信。
来信的是庞海付经办案件的一位当事人邓某。邓某在信中表示,由于司法确认制度的保障和法院强制执行的工作力度,他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在交通事故中应得的赔偿已经全部兑现,为此,十分感谢连山法院及办案法官所做的工作。
原来,邓某曾在2018年9月因机动车交通事故与卢某产生纠纷,双方经交警调解后达成协议,议定卢某在十五天内一次性补偿邓某人民币三千八百元。但过了三个月,卢某依然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后邓某和卢某双方就协议内容向连山法院“交通事故诉调对接中心”申请司法确认,连山法院审理后出具裁定书对双方协议的有效性予以确认。
但是,在双方约定的赔偿时间内,卢某并未履行其赔偿责任,邓某遂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连山法院在收到邓某的申请后,对卢某实施了强制执行,卢某当场赔付了两千元并保证剩余的在年前一定付清。2019年2月中旬,当事人邓某告知法院已收到卢某赔付的剩余款项并表达了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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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诉前联调+司法确认+强制执行”
诉前联调制度和司法确认制度是当前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当事人可通过诉前联调和司法确认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该制度最大的优势便是高效便捷,十分有利于当事人和平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保障其合法权益尽快实现。为争取该制度落地生根,从2017年开始,针对连山交通事故多发的现状,连山法院联合连山公安局在交警大队设立连山法院“交通事故诉调对接中心”,截止今年2月,该中心共受理了交通事故司法确认案件共计65件,确认协议有效65件,其中绝大部分的协议都得到了有效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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