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记者欧阳苏清近日,广东省普法办下发通知,对全省2018年度普法工作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在参评的134个县(市、区)中,佛冈县荣获第1名。
据介绍,去年,佛冈县召开了全县普法工作暨部署“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会议,强调“七五”普法检查事项和日常普法工作;在县内成立“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小组,分别到各镇、县直单位检查“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了解各单位普法工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同时,佛冈在全县全面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各镇各部门制定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并公示,形成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另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取得新突破,建成了佛冈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还建设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禁毒)实践基地,在城北中学原有法治课室基础上,新建了模拟法庭、法治长廊,在学校图书馆设立法治图书专栏,让中小学生从小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的习惯。
在企业方面,科惠白井、鑫统仕、约克共5家500人以上企业,开展了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同时,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在全县52个村(社区)被确认为2017年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单位的基础上,35个村(社区)被授予“清远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目前这35个村(社区)已申报省“民主法治村(社区)”。
另外,佛冈县结合各时段的宣传节点,联合县直有关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宣传宪法、禁毒、扫黑除恶、国家安全、法律援助等方面内容,增强了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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