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教学员在基地内接受教育考察、心理矫正、行为矫正、学习培训等辅导活动。陈咏怀摄
4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宋英辉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专家调研组到英德开展未检工作调研,并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工作作基础调研,听取相关单位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建议。
调研组认为,英德“未检”工作模式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该模式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提供很好的借鉴经验。
●南方日报记者陈咏怀通讯员邓扬城张妙玲
创新“未检”工作模式显成效
据悉,2016年以来,英德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未检工作,与政法、教育、公安、司法、妇联、团委等多家单位协调、联动,指导和推动成立了广东省首家学校型社会观护帮教基地,建立涉案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牵头创建英德市家庭教育促进会,引入“亲情驿站”开展亲子教育,与英德市粤海实验学校、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签订检校共建协议,共同打造检校合作平台,为帮教人员回归学校奠定基础;与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促进会、清远江西商会英德联络会等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为帮教人员顺利就业提供渠道;上线运行广东首个未成年人网络帮教预防平台——未成年人帮教预防平台,实现科学化智慧帮教。
经过努力,英德“未检”模式成效初显,有效减少羁押措施的适用,有效减少犯罪率和重复犯罪率,形成了少年司法辅助体系。
英德市检察院以专业化为保障,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整合社工、心理咨询机构、家庭教育促进会、志愿者队伍、商会(企业)、社会帮教促进会等社会资源,建立由合适成年人、心理咨询团队、家教专家、社工等人群组成社会观护专业队伍参与帮教,形成了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打造社会化大预防的新格局。
2018年4月,英德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英德样本获调研组肯定
宋英辉表示,近年,英德市检察院通过机制建设,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做到了社会治安的源头治理,通过政府与司法机关多部门合作,除了将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纳入未检工作范围,还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受治安处罚的行为都纳入观护帮教适用对象的范围。在开展社会帮教、心理治疗等工作的同时,注重未成年人权利和隐私保护。
“英德"未检"模式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实现多部门顺畅联动。同时,英德还把家庭社区预防教育与专门教育结合起来,让帮教模式专业化、规范化,这是一种很好的创新探索。”宋英辉指出,英德“未检”工作模式符合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也符合少年司法的基本要求。同时该模式也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提供很好的借鉴经验。
建议
1.建立专门协调联动机构,统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
英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阮阳认为,在现有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但在实践中,由于各部门不仅仅只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项职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职责分散于各部门,导致有关工作职责难以落实。“建议建立一个强有力、独立的专门协调联动机构,将各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进行统筹。”
阮阳表示,各有关部门需要建立专门机构,明确未成年人哪些层次的行为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帮教、预防,当地党委、政府亟需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构,明晰法律责任,增强各项法律条文的可操作性。
2.引入社会服务令制度
共青团英德市委员会城乡部副部长林战波表示,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大多数心理或行为存在问题,亟需专业的心理辅导师介入进行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他建议,对于该类型的未成年人,在社区矫正方面引入类似境外的社会服务令制度,强制其参与一定时长的扶老助残、访贫问苦等类型的社区无偿服务工作,从事各种公益劳动,让其在社会服务中进行价值观的修正。
另外,林战波还建议完善工读学校的建设,通过政府和企业合作办校,完善学校课程,在就业、生存技能上对其进行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从而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避免因生活困难再次犯罪。
3.加强监护人心理法制教育
“未成年的帮教不能只盯着当事人,家长也是一大因素。”英德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基地驻点心理咨询师周勇表示,在给帮教基地的学员开展心理矫治过程中,有时需要父母或其监护人的配合,但很多时候都得不到他们的帮助,要么联系不到,要么拒绝,使得心理矫治的效果不理想。学员在基地只是一个短暂过程,最终还是要回归社会,回到家庭。这些未成年人经过基地的帮教实现基本心理健康,但回到不健康的家庭环境中,容易“旧患复发”。
“我建议对不负责的家长或监护人,强制他们接受司法机关的心理、法制教育,强化家庭的责任。”周勇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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