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记者朱慧燕通讯员黄倩凯为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违法行为,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登记事项的真实,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省市监局的布署,自2019年5月1日起,佛冈在全县推行企业登记实施实名验证。
据介绍,推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除外)申请办理设立、变更(备案)登记业务时,需要先行验证所有自然人包括经办人、股东、合伙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联络员、法律文书送达接收人等,实名验证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注册业务。
县市场监管局将及时做好宣传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在各登记窗口和网上办事平台做好宣传和操作指导,加强对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对前来办事群众做好耐心解释,安排专人指导企业办理身份验证,避免造成企业多次跑动。
新闻推荐
佛冈县人大开展执法专项检查: 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 使命感责任感
南方日报讯(记者/袁小燕)4月23日上午,佛冈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